2024-017 瑞华泰关于修订《公司章程》及《董事会议事规则》的公告
证券代码:688323 证券简称:瑞华泰 公告编号:2024-017
转债代码:118018 转债简称:瑞科转债
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关于修订《公司章程》及《董事会议事规则》的公告
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。
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董事会于2024年4月8日收到深圳泰巨科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(持有公司17,616,612股,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.79%)《关于向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请增加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》,提请董事会将《关于修订<公司章程>的议案》《关于修订公司<董事会议事规则>的议案》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,提案内容如下:
一、 修订《公司章程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》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——规范运作》等法律、法规、规范性文件的规定,为提高董事会的决策效率,优化公司的治理结构,拟对《公司章程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。主要修订内容如下:
序号 |
修订前 |
修订后 |
1 |
第一百〇六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,设董事长1人,副董事长1人。董事会成员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。 |
第一百〇六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,设董事长1人,副董事长1人。董事会成员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。独立董事应当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、监督制衡、专业咨询作用。 |
除上述条款外,《公司章程》其他条款修订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3月23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(www.sse.com.cn),现提请将本次进一步修订内容与之前修订内容合并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。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。本次修订后的《公司章程》详见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(www.sse.com.cn),《公司章程》相关条款的修改以工商登记机关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。
二、 修订《董事会议事规则》的相关情况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》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——规范运作》等法律、法规、规范性文件的规定,为了提高董事会的决策效率,优化公司的治理结构,同步修订《董事会议事规则》。主要修订内容如下: